股票交易平台 交易所出台程序化监管新规 促进规范发展 维护市场公平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马嘉悦)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并就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记者采访获悉,本次出台的程序化规则,旨在因势利导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明确程序化监管标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有私募机构人士表示,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结合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以高频交易作为规制重点,对异常交易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异常交易情形。“这意味着,除了目前交易所股票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五大类14种异常交易行为外,还针对程序化交易额外规定了四类重点监控的异常交易情形。”
该人士称,如果触发这些监管标准,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比如,可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也可以通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商请协同采取现场检查、约谈提醒等措施。对于多次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要求会员暂停其使用主机托管资源。
头部量化私募人士认为,这些监管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规范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量化交易的发展,减少对市场的负面影响。
从今天交易所发布内容来看,交易所自2024年4月起对上述四类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标开展试运行。从试运行情况看,触发相关指标的主要是个别机构投资者,对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交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发生相关情况,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
完善程序化监管制度维护市场公平
多位私募人士表示,在当今计算机技术大潮已全面推进的时代中,电子化交易成为现代资本市场运行必然形成的一种形态,是全球化浪潮不可避免的推进方向,“那么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维护好交易公平性就更为重要。监管层层递进地推出加强市场内生稳定性的举措,势在必行。”
有证券公司人士表示,2019年新证券法对程序化交易作了总体要求之后,监管机构循序渐进推出程序化监管规定,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监管框架。
2021年2月,在可转债市场上先行先试,建立了程序化交易报告机制。
2023年9月,在可转债程序化报告机制平稳运行两年多后,将报告机制拓展至股票、基金和存托凭证,建立了完整的程序化交易报告机制。
2024年5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简称《管理规定》),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系统性规定,明确加强高频交易监管,为程序化交易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4年6月,交易所就《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资料显示,《管理规定》已于2024年10月8日正式实施,市场各方都期待发布可操作、可落地的配套规则。有知情人士表示,交易所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市场机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持续监测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评估完善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指标。此外,沪深交易所与香港联交所也在持续沟通,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推动北向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等工作。本次规则发布也表明各方基本达成了共识,规则相对比较成熟完善。
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对四类异常交易情形监管规定进行了详细描述,具体来看,瞬时申报速率异常监管有助于引导高频交易降低申报速率,减少对交易系统的冲击;频繁瞬时撤单监管有助于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降低报撤速率,延长订单停留时间;频繁拉抬打压监管有助于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适当分散交易,减少市场影响;短时间大额成交监管有助于引导高频量化机构加强整体风控,避免集中交易影响市场平稳运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股票交易平台,监管规则的目标主要在于规范程序化交易发展,助力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营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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